举报贪腐,集团有奖
7月1日起,公司对内部涉及在职或离职的员工贪腐等违纪违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举报将给予奖励措施,详情如下:
1、利用工作之便,向业务单位、客户或服务、管理对象接受或索取宴请、娱乐场所消遣、旅游、借款、借物、要客户报销等行为;
2、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将公司财物供自己使用、无偿转借他人或变通手法以低于公司的价格转让、租赁、赠送给亲友或他人,达到以谋取私利的目的;
3、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处理公司物资(包括变卖闲置资产、废旧物资),或在获准处理物资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取他人的好处费等;
4、利用工作之便,出卖和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信息谋取私利;
5、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审批财务费用;虚报、瞒报公司收入、私设小金库;故意造假,骗取、挪用公司资金;指使、授意下属做假帐,侵害公司利益;
6、利用工作之便,在招商、谈判、评估、签约、合同履行(包括档口装修、出租、转租、续签、租金递增、租金和管理费收取、广告制作、大客户优惠政策给予等)过程中违规操作,谋取私利;
7、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将公司商铺、仓库、设施设备等供自己使用、转借亲友或赠送他人使用,或擅自处理和变卖公司营销用品及封档、弃档物资谋取私利;
8、利用工作之便,虚报、瞒报和截流营销收入;假公济私虚报营销;
9、利用工作之便,用公款宴请亲朋好友;
10、利用工作之便,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监管)、工程签证、甲供材料管理、工程验收结算、市场设施设备养护及维修、设备运行管理、能耗管理、客户维修服务等过程中,为自己、亲友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11、利用工作之便,在采购、招投标、工程造价、结算等过程中,为自己、亲友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12、除上述情况,其他利用工作之便,向业务单位、客户或服务、管理对象收受或索取包括但不限于回扣费、辛苦费、酬劳费、活动费、信息费、现金(微信)红包、购物卡、烟酒茶等谋取私利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举报方式
1、被举报人姓名、所在市场/部门、工作岗位、职务;
2、事情经过、相关人员、时间、地点;
3、举报人联系方式;举报应及时(时间过长不利于取证)。
1、对举报人的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和记录列入密件管理。
2、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不允许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3、如有发现涉密行为、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等,将严惩不贷。
4、本制度的目的是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违法违纪行为,但也反对利用举报平台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实现打击报复的行为,如有发生,经调查核实,将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