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濠畔集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倡议书

2020-01-30 09:29:57 新濠畔

尊敬的商户、采购商:


    近期,武汉等地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广州市已经出现多起确诊病例,广东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为深入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部署,坚持人民健康至上,全省多地暂停举行各类人员聚集的活动。在此新濠畔集团积极响应,发出防控倡议书:


 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号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支持配合所在地区的防控管理,坚决守好企业自身责任,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第一时间全面排摸涉及疫区职工情况,对各类办公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并通过各种渠道做好防疫物资筹备,确保人员有效防护。


 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刚刚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24时,即正月十六24点。


 三、及时掌握防控知识,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一切非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外出,不得已与人接触时都要做好防护。出门要戴口罩,口罩包住口鼻,紧贴皮肤,不要近距离接触有咳嗽、发烧等症状的病人。如有轻微症状不要恐慌,您很可能只是普通感冒,或仅仅只是紧张引起的躯体化症状。在家自行观察、处理,推荐通过微医等网站网络就诊。如此类症状严重,及时报告、及时到指定医院就医。坚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勤洗手、多锻炼、室内勤开窗通风、注意保暖、保证营养充分、维护好心情。多关注官方防护建议。


 四、传递权威部门疫情防控信息,坚决不信谣不传谣。带头关注最新疫情动态,理性面对疫情信息,学习疫情防控知识,科学认识疫情,消除恐慌情绪。积极自觉配合疫情筛查,带动身边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积极响应街道、社区疫情群防群控工作,坚决抵制谣言散布,不轻信谣言,坚决不在微信、QQ、抖音等任何媒介上发布、传播不实信息,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营造有效防控疫情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避免接触活家禽和野生动物。远离传染源,不吃生冷食品,不吃野生动物,自觉抵制捕食、贩卖、购买野生动物等行为;如发现野生动物违规养殖、交易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六、有行程要观察。如果您已从外地返回广州,留来粤旅途机票、车票等资料,记录来穗后每日活动和接触人员范围,请密切关注自己与家人的健康状况:一般需要居家观察2周,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观察期间减少外出,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未出现症状的,观察期满2周解除观察;如出现乏力、干咳、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到就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并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就医时请您及陪同人员佩戴口罩,尽量避免搭乘公共汽车、地铁,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及周围人员是否有类似病例,听从医生指引,配合卫生防疫人员完成流行病学调查。从非疫区回来的人员和结束隔离的人员建议坚持戴口罩上班直至响应撤销。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科学防控,为遏制疫情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相信在政府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国家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新濠畔集团

2020年1月29日


发热门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介绍

  一、发热门诊

  为加强以发热为常见症状的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治疗工作,把住发热病人第一关口,医疗机构设立发热病人专用门诊。发热门诊设在医疗机构内的独立区域,设有独立的候诊室、诊室、处置治疗室、留验观察室等。通风良好,消毒管理严格。设有专人发放一次性口罩和就诊须知。配备经过严格的传染病诊疗实践的高年资医师,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 

  目前广州市共有127家医疗机构设有发热门诊,遍及11个区。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卫生健康委根据救治能力和医疗资源情况指定定点收治医院,收治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定点收治医院加强人力物力投入,全力做好病人隔离救治和感染控制工作。定点医院均设置发热门诊。

   目前广州市辖区内共有9家定点医院,其中省级定点收治医院有6家,市级定点收治医院5家。

  ★省级

  01广东省人民医院

  02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0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04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05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06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市级

  01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02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03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04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05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

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通知如下:


 一、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科学研判后确定具体开学时间。


  三、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返粤的人员,各地、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来粤人员健康监测管理方案(第二版)的通知》(粤卫明电〔2020〕11号)落实防控措施。


  四、各类企业、学校及用人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和师生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


  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案,把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8日